操作流程
设定依据:
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;
2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(第91号)及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。
所需资料:
1 、申请人身份证明扫描件;
2、驾驶证专用数码相片1张;
3、属于增加准驾车型的还应提供原驾驶证扫描件;
一)关于申请人身份证明的补充说明
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是指:
1、常住户口居民——《居民身份证》;
2、外地居民——《居民身份证》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、暂住证明;
3、现役人员——军队未统一办理《居民身份证》前,《军官证》、《文职干部证》 《士兵证》、《退休证》、《离休证》等有效军人身份证件,以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《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》、本人住所地址证明;
4、港澳居民——港澳身份证,《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》或《港澳同胞回乡证》,以及龙岩市公安机关核发的《境外人员居住、暂住证明》
5、台湾居民——台湾身份证,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或回乡证,以及经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《境外人员居住、暂住证明》
6、境外人员——其入境的身份证明(即护照)和居留证明,居留证明包括居留证、暂住证或《暂住人口登记表》等;
7、外国驻华使馆、领馆人员及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——外交部核发的有效身份证件。
二)关于机动车驾驶人相片的补充说明
持证者本人近期免冠、白色背景的彩色正面相片(矫正视力者须戴眼镜),其规格为32mm×22mm(1寸相片),人头部约占相片长度的三分之二。分辨率为300dpi。